甘建函〔2018〕693号
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计价软件公司:
为落实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及意义
1、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监测大数据,形成我省的工程造价指标指数,逐步建立我省建筑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2、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业绩监管,逐步消除僵尸企业、证书挂靠等现象,为建筑市场培育优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3、依据国家计价规范和我省相关计价依据,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监管,逐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水平。
二、监测数据来源
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含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甘承揽业务)应将已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数据,通过“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上传,形成监测数据。
三、任务分工
1、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负责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以及平台数据的分析整理及报送等工作。
2、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督促上传、生成指标指数、实时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省建设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工程造价数据报送情况。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据报送情况,纳入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计价软件企业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监测工作,充分认识造价监测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积极做好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报及工程造价监测相关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相对固定人员负责监测平台操作,登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gansu.gov.cn/ProjectCostManage.html),点击“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按照企业操作说明,实时上传已完成工程项目咨询成果文件。
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监测工作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和后续服务,配合造价管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做好工程造价监测工作。
3、各市州造价站和造价咨询企业领取账号和密码,以及在使用监测平台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联系 人:李 健
联系电话:0931-8846064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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